更新時間:2025-09-29 20:11:43作者:佚名
省教育廳最近發布了有關安排2025年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驗工作的文件。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簡章
經批準,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
A類高校共包含十一個成員單位,具體名單如下: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B類高校十二所包括,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
學校需嚴謹細致地擬定全面評估錄取的招生說明江蘇警官學院2025招生簡章,其中須涵蓋主管單位、招生學科及名額、考試科目需求、參與資格與途徑、高校考核流程與措施、錄取標準、監管體系、咨詢與申訴途徑等。要合理設定參與資格,不可僅憑論文、專利、第三方機構舉辦的比賽(活動)等作為參與資格和初步審核的評判依據。憑借參賽證明作為登記標準與初步審核憑證的,通常須是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科競賽項目。需合理界定招生領域起步網校,主要圍繞根本學科及特色專業展開,不可隨意增加當前招生額度。須依照本省高考制度改革相關規范,擬定高中學生全面素質檔案應用規程。學校的招生計劃書需要經過學校黨委核心組討論批準,在江蘇省的高校必須在四月二十三日前將招生計劃書報送省教育廳審核。四月份結束前,每所大學必須將招生計劃書提交到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的“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簡稱管理系統,這樣才可以對外發布。招生計劃書一旦發布,就不能隨意修改。
如教育部批準新增高校參加試點的,參照本通知精神執行。
二、考生報名和高校審核
5月10日截止,各高校需結束報名流程,具體時限依據高校招生簡章確定。已參與我省高考報名且滿足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標準的考生,可依照高校招生簡章的指引實施報名。高校負責人子女或其他親屬通常不能報考本校,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方可。高校不可將招生指標下撥至中學。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報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月份二十五日截止,大學會安排專人審查考生遞交的文件江蘇警官學院2025招生簡章,馬上通知考生審查情況,并且在本校的網頁上公布,還會把審查合格的學生名單提交給省教育考試院。申請材料里的獎勵證明等,考生們必須在大學規定的報名時段之前獲得,不允許事后增加。
三、高校考核和入圍名單確定
大學需依據自身學科特點、專業優勢及育人目標,合理規劃考核項目和方式,著重評估學生的求知欲、探索精神、提問能力、批判態度和意志力。具備條件的學校可嘗試在入學測試中增加體育項目,具體測試內容由高校依據中學教學情況自行設定,測試成績將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大學評估須在高考終止之后實施,教育主管機構另有說明的除外。考生必須立刻留意申請大學公布的評估對象及評估時段等消息。
大學需執行“考試與招生分離”原則,命題、組織考試、批改試卷等任務應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校級機構需統一安排校考事務,禁止將此權力下放給各系部。要明確筆試出題、印制試卷、安全存放、分發試卷、實施考試、回收試卷、批改試卷等核心流程的管理,保證試卷及試題內容嚴格保密,成績核算與公布必須精準無誤。面試環節須遵循五項隨機規定,具體為評委隨機選定,考場隨機指派,題目隨機產生,考生隨機引導,評委隨機更換場地,每組評審成員至少五名,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各高校在招生工作小組共同商議之后,根據綜合評價招生名額的五倍以內來選定參加考核的學生名單,隨后在指定時間將名單錄入系統。省教育考試機構會對選出的學生名單進行審查并公布,學生就讀的中學和入選的高校需要在各自的官方網站上公示至少十天。公開資料需要載明應試者全名、就讀學校(或所屬機構)、考核內容、考核結果、達標要求、錄取高校及對應專業等信息,且這些信息需持續保存至該年歲末。
四、考生志愿確認或填報
五月份三十一日截止,符合A類大學初步審核條件的考生,需要進入考生網絡辦事系統(網址是:),核實選擇A類大學申請意向及排列次序。
B類高校的入選者,務必依照本省高考填報志愿的時限要求,進入省教育考試院的高考志愿填報平臺,在其中的“綜合評價招生”板塊里,填報針對B類高校的綜合評價招生志愿。所選擇的專業,必須從公示的專業名單中進行挑選,倘若不在此范圍內,該志愿將被判定為無效。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招生(B類高校)和高水平運動隊這三類志愿不能同時申請,具備多種入圍條件的考生,只能從中挑選一個來填寫。
如果考生沒有按照要求,在指定時間段內確認或提交前述兩種綜合評價招生的申請,那么就會失去參與這些綜合評價招生的機會。
五、投檔與錄取
對于那些經過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信息且無異議的考生,如果他們已經確認或者填寫了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的志愿,那么投檔錄取將依照以下規則進行。
考生的選擇考試科目,需要滿足高校在招生說明里公布的標準,并且普通高考科目分數要達到特殊類型招生分數限制的最低要求。
入選A類大學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會在本科提前階段投檔前,參照高校提交的入選者名次、考生填寫的意向和排列,以及學校招生名額,實施投檔操作,然后由大學按照公開的錄取辦法完成錄取工作。
入選B類高等院校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會在提前本科錄取環節完成,但在本科投檔環節開始前,會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進行投檔工作,之后由高校參照已公布的錄取原則,從中挑選合適的學生進行錄取。
被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將不再參與其他批次的錄取過程,對于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高校需要在規定時限內將其退回,以便這些考生能夠參與后續批次的投檔。
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結束后,須立即將錄取學生名單上傳至管理系統,并在本校官方網站進行公布。公布內容應涵蓋考生姓名、畢業中學或所屬單位,以及被錄取的專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