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0-14 15:16:02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 ?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指示,為響應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號召,對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簡稱招生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名稱為長治醫學院,其英文翻譯形式是CHANGZHI MEDICAL COLLEGE。
國標代碼:10117;
學校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聯系電話有:-3012393,以及0355-3151476。
傳真:0355-3151689;
長治醫學院招生網址:
學校招生工作恪守公開透明、機會均等、公正合理、優中選優的選拔標準,旨在為國家和社會培養杰出人才,同時注重學生品德修養、智力開發、身體素質、審美情趣及勞動技能的全面提升,使其成長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章 ?組織機構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組,該組織由校領導牽頭,吸納招生就業指導部、教務部、學工部、財務部、后勤部、第一臨床學院、第二臨床學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同時包含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共同構成該機構成員,全面負責招生事務,確保教育部招生政策得到有效實施,嚴格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決定貝語網校,深入探討并制定學校的招生計劃,明確招生政策和具體規則,并有權對招生過程中的關鍵事項做出最終裁決。招生管理核心團隊設立招生事務處,該處駐扎在就業服務管理中心,主要承擔招生事務的詳細執行任務。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的固定執行部門,其核心任務包括:開展招生工作改革的相關調研和學術探討;準確預測人才市場的需求狀況以及人才培養方向;依據學校長遠規劃、社會發展趨勢和生源整體水平,具體制定招生總方案和各省各專業的招生細則;廣泛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硬件設施、學科優勢、專業特色、人才培養成果等發展動態;負責實施全日制本科生和??粕匿浫×鞒獭?/p>
第六條 長治醫學院本科層次的普通招生事宜,需接受學校內部監督機構的審查,同時也要讓考生及其家人、新聞傳播機構以及社會公眾進行審視和評判。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部門依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設施等實際狀況,綜合評估各省區高考考生數量、生源水平、區域均衡發展及往年招生安排等要素,制定本校年度各省各專業招生方案,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查,報山西省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第八條 學校招生管理部門須在限定時限內,將分省份分專業的招生來源方案,傳輸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也就是“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同時,也需抄送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并且要向公眾公開。
第四章 ?招生紀律
第九條 學校選拔恪守國家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干部,承擔招生宣傳和錄取任務。
第十條 所有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的人員,都要接受學校安排的關于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方面的學習長治學院教務系統,并且必須通過考核。從事招生錄取和宣傳工作的人員,需要簽署《必須恪守招生規矩的保證書》。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人員須認真執行高校考試招生管理的基本準則,遵守“三十個不得”的規定,落實招生工作“十公開”的要求,恪守高校招生“十項禁令”以及招生工作廉潔自律的各項要求,同時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
第十三條 學校認可各省招生管理部門設定的高考加分政策。
學校依照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規則,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分配專業,不同專業之間不設置分數級差,投檔分數相同情況下,按照所在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同分排序辦法分配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長治學院教務系統,按照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制定的專業分配方案,投檔考生在1:1范圍內依照專業志愿清原則分配專業如果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都不符合錄取條件,并且選擇了接受專業分配,那么將按照考生的分數分配到還有招生名額未被填滿的其他專業中去;如果考生不接受專業分配(或者沒有填寫接受分配),那么就會被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我校不規定考生參加考試時使用的外語種類,不過學生入學之后,外語課程將使用英語進行教學。
第十六條 關于考生身體狀況的標準,須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所發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原則》中的相關條款來實施。
第十七條 ?學校除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藝術類考生的專業水平與文化水平都必須達到各省區市劃定的最低標準。山西省錄取的考生,會根據投檔的綜合分數由高往低進行挑選。其他省份錄取的考生,則按照高考文化課的分數由高到低進行選拔。
第十九條 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僅選拔農村地區學生,采取單獨報名,單獨設置招生檔次,獨立進行錄取的方式。錄取依據如下:在相同檔次中,首先考慮考生戶籍地,其次按照分數高低進行排序。錄取過程按分數高低進行,優先考慮定崗單位所在縣的考生,若當地生源不夠,則依次從考生所在地區市,再從全省范圍內,按分數高低進行錄取,直到生源充足為止。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需要與定向單位簽署就業協議,才能最終被錄取。農村訂單定向培養的醫學生,畢業后要回到定向單位工作。如果免費醫學定向招生錄取辦法出現變化,錄取工作要依照國家及山西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提升本科"項目僅限定于山西省境內實施。選拔流程如下:首先,參照各學科門類考生提交的分數與意向,由山西省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分發檔案,然后高校按照分數高低順序挑選合適學生。
學校依照教育部招生相關條款,不受理新生入學之前、報到期間更改專業的請求。學生入學之后調整專業,需按照《長治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臨時辦法》開展。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若能順利完成教學大綱要求的學習任務,且各科成績達標,符合學校的畢業標準,便可獲得畢業資格,學校將授予畢業證書;對于符合《長治醫學院學士學位評定工作實施細則》的本科生,將另行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收費、困難資助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取標準,需依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所發布的《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內容為準。
第二十五條 家庭條件暫時有困難的新生,入學之前,能夠憑借相應材料,在出生登記的地址,向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
學校設有綜合資助平臺,提供多種經濟支持,包括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發放、困難補助申請以及學費減免政策,旨在幫助每個家庭經濟有壓力且提出申請的學生,確保他們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 ?則
學校不會委派任何第三方機構或中介參與招生錄取事務,錄取工作完全由本校招生部門借助網絡遠程系統執行,委派人員僅負責招生宣傳及政策咨詢相關服務。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通知書簽發者系長治醫學院校長王金勝。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