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18 08:40:09作者:佚名
本報記者姚麗萍報道,今日上午,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版本,該版本自今年三月一日開始實施,將“單獨兩孩”政策的適用范圍從農村居民擴展到整個上海市的戶籍居民。
按照法規界定,一個孩子家庭指的是家庭成員中不存在有相同父親和母親、相同父親不同母親或相同母親不同父親的兄弟姐妹關系。“單獨兩孩”政策針對的群體涵蓋:一對夫妻都是上海市戶籍,并且其中一人屬于一個孩子家庭的情況;一對夫妻中一方是上海市戶籍,另一方為非上海市戶籍,并且其中一人屬于一個孩子家庭的情況。
一對夫妻,一人為本地居民,另一人非本地居民,若計劃生育第二個孩子,依照相關法規要求,申請再次生育上海單獨二胎細則,需向具有本地戶籍的一方常住地的鄉鎮或街道機構提出申請。
單獨夫妻生育二胎辦理程序
向女方登記地的鄉級政府或鎮級政府,以及街道行政機構遞交補充生育申請,同時附上必需的相關文件。
鄉鎮政府或街道在接到再生育申請等法定材料后,七天內要給出是否受理的答復,同時把答復和所有申請材料一起提交給區縣衛計部門。
區縣衛生健康單位須在十日內完成審核,倘若達標,便開具準予再生育證明;倘若不達標,則書面告知申請人,同時闡述緣由。
媽媽篇
二胎備孕試管嬰兒非首選
產科專家呼吁高齡產婦做好孕前保健
“單獨二孩”政策實施后,許多符合規定的家庭產生了“再添一個孩子”的想法,這些人當中也有不少年紀偏大的女性。針對準備生育二胎的家庭,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產科的程海東教授提出了指導,強調必須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
建議一:孕前保健為“二胎”護航
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家庭在懷孕前需要先去醫療機構做一次徹底的健康評估,確保男女雙方身體狀況良好、沒有健康問題。程海東主任談到,夫妻任何一方若患有肝炎、結核病、腎炎,尤其是女性若有心臟病、甲亢、糖尿病、腫瘤,都不適合生育;如果患有性病、盆腔炎等疾病,必須等治愈后才能懷孕;孕婦年齡越大,胎兒出現先天畸形的風險越高,原因是女性隨著年齡增長,卵巢功能會逐漸衰退,卵子也會老化,染色體發生異常的可能性就會增加,因此懷孕前的檢查非常重要。
建議二:輔助生殖技術不能濫用
許多年紀偏大的女性會顧慮年齡對生殖功能的作用,因此不少計劃生二胎的人士打算采用體外受精方法,專業人士指出,輔助生育手段不能隨意使用,它并非萬能的鑰匙,對于備孕這件事來說,生育過孩子的家庭無需過分憂慮生殖能力的欠缺,沒有必要隨意選擇“體外受精”手段。如果自然懷孕一年未能成功,并且符合不孕不育的判定條件,需經醫生全面審視,方可斟酌采用輔助生育手段,40歲以上女性在準備生育期間,應到專業醫療機構檢測生育機能。
建議三:二胎受孕時間合理安排
二胎生產時刻,須依照首個生產狀況妥善規劃。程海東主任說明,若首個孩子經陰道分娩,哺乳階段完畢即可再次妊娠,不過權衡諸多因素,主張間隔一年再嘗試受孕;若首個孩子實施剖宮產手術,則需等上兩年時間再打算懷孕,否則孕期存在子宮破裂的隱患。
建議四:定期產檢不容小覷
年齡偏大的孕婦務必前往正規醫療機構進行定期檢查,完成必要的產前檢查和篩查項目。懷孕十二周之前,建議進行一次B超檢查,以確認預產期,觀察胎兒的發育情況,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實施早期唐氏篩查。從懷孕十六周到二十周期間,需要進行中期唐氏篩查,以評估胎兒可能出現的健康問題。對于年齡超過三十五歲的孕婦,建議在懷孕二十周之后進行羊水穿刺檢查。老年女性懷孕時,容易伴隨心臟病癥、血壓異常升高癥以及血糖代謝障礙等情形,在懷胎期間需持續監測血糖數值、血壓狀況等參數。
建議五:分娩方式綜合評估
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常常會對生產途徑感到困惑。程海東專家提出指導:倘若首個孩子是通過陰道生產,那么第二個孩子最好還是采用陰道生產。倘若首個孩子是經由手術分娩,那么第二個孩子既可以實施手術分娩,也可以在確認首次手術分娩沒有其他問題的情況下嘗試陰道生產。選擇生產途徑必須由婦產科醫師全面考量后做出決定。首席記者 施 捷
孩子篇
父母有新糾結,專家也持不同觀點——
生阿二是否先問阿大意見
當前“單獨兩孩”政策開始推行,生二胎逐漸被許多年輕家庭考慮進去。不過,一個新情況悄悄興起,不少家長在交流時提及此事,甚至有人在網上尋求建議或詢問朋友意見。這個情況就是,在決定是否再要一個孩子之前留學之路,是否需要先聽聽大孩子的想法。
【正方意見】
有必要與孩子溝通
華東師范大學學前教育系副教授周念麗指出,生育二胎之前,家長需要先和阿大進行充分交流,把相關情況講清楚。“國家調整了計劃生育政策,允許生育二胎,不過從心理成長角度分析,這可能會引發一些家長未曾預料的難題。”周念麗進一步說明,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嫉妒心理,部分孩子可能不愿意有弟弟妹妹來“分享”父母關愛。確實,半歲大的孩子已經顯現出部分羨慕心理了,當父母和別的孩子互動時上海單獨二胎細則,他們會感到不快。
美國曾對學齡兒童實施一項調研,數據顯示百分之七十四的受訪者坦言,曾經萌生過“讓弟妹夭折”的念頭。周念麗指出,最初父母的愛是專屬自己的,但新添弟妹后這份愛需要被均分,這是阿大最為憂慮的問題,同時也是容易導致他們心理出現偏差的根源。
【反方意見】
決定權在父母自己
王裕如教授作為上海市心理咨詢行業協會會長,持有不同看法。她指出,父母決定生育第二個孩子,或許會讓部分長子女感到不高興,然而,這種決定不能剝奪長子女關于是否需要弟妹的發言權,也不應讓他們產生一種“我有資格、有權干預父母是否要生二孩”的錯覺。倘若家中長輩征詢阿大的看法,乃至以商量的語氣對他們講“可愿添個弟弟”“能否為你孕育個妹妹”,一旦孩子堅決拒絕,那么雙親該不該繼續生育?
王裕如覺得,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最終選擇權由父母自己掌握,父母沒有必要就此事征詢孩子的意見。她表示,倘若阿大對此持有不同看法,那么只能等到弟弟妹妹出生之后,再逐步開展相關的教育和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