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1-09 15:30:31作者:佚名
第五條,全省義務教育的年限是九年,小學實行秋季招生入學,初中也實行秋季招生入學。
全省接受義務教育起始年齡是六周歲,對于條件不具備的地區而言,能推遲到七周歲,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政策年齡可以適度放寬,情況就是這樣 。
第七條,小學新生實行免試入學,初中新生實行免試入學,公辦學校新生實行免試就入學。
任意一所學校,都不可以憑借任何一種名義,去區分重點班級以及非重點班級,對于新生而言,原則上是運用學籍管理系統,進行隨機且均衡的分班操作。
第八條 公辦學校新生入學。
鎮政府或者委托中心學校負責農村新生入學事宜,依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名單,于新學年開始前15天發出《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也就是《入學通知書》,發給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然后法定監護人憑借該《通知書》按規定時間送適齡子女去指定學校上學 。 。
城市里,新生要入學了。地方政府呢,有的時候會委托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法定監護人以及他們適齡子女的戶籍狀況、住房等情形,去劃定小學、初中各自的服務范圍 ,并且依照服務范圍內適齡兒童、少年的名單 ,最晚在新學年開始的前15天 ,給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 ,法定監護人拿著《入學通知書》 ,在規定的時間把適齡子女送到指定的學校去就讀 。
第九條,適齡兒童,其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或者戶籍跟常住地不相符,這種情況下,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實際情形,進行統籌安排,讓其到學校就讀。
如果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在流入地的學校里面去接受義務教育,那就由法定監護人往暫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去提出申請,暫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憑借相關手續來安排學校讀書,給予學籍。流入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在新學年9月15日之前把學生名冊通知給學生戶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去備案。
如果適齡兒童、少年符合以下條件當中的任何一個,那么其就能夠在法定監護人戶籍或者常住地的學校去就讀:要是法定監護人里面有現役軍人,這里的現役軍人包含武警;或者法定監護人里面有那些得到公派出國工作機會的專家、技術人員;又或者是烈士子女、孤殘兒等等 。
第十一條,民辦學校招生,是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之下開展的。民辦學校依據自身所確定的招生范圍、標準以及方式,去招收小學、初中新生,具體的招生事宜參照公辦學校的辦法來執行。新生名單需要上報給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對于跨學區招收的新生,學校要在新學年9月15日之前,報給學生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由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納入學籍管理系統。中途接收學生得按照轉學來辦理。
第十二條,存在這樣兒的情況,適齡兒童、少年,因為某些緣故,沒有能夠及時去學校念書,或者是在外地的學校上學后,想要轉回戶籍所在地上學,針對這種情形,戶籍所在地的政府,亦或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該安排相應的學校讓其就讀。
第十三條,小學初中新生入學之后,學校立即就為其進行注冊學籍的操作。并且湖北省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在新學年9月底之前之時,學校要把學生名單報送至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那里。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之后,學校通過全省統一采用的,學籍網絡管理軟件,去建立學生檔案。
學生于小學階段,依法進行姓名更改,在初中階段,以同樣方式更改姓名,其原名,會被當作曾用名,予以保留 。
第三章 轉學
第十五條,轉學,是說法定監護人工作有調動,或戶籍發生了變動,或家庭住址出現了變動,又或者是有其他正當的理由,致使其子女需要跟著法定監護人跨學區去就讀、去學習。
因辦理轉學手續,法定監護人拿著工作調動證明,以及戶籍遷移證明或者暫住證這般物件,前往遷入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去辦理接收證明,要是轉入民辦學校,那就由民辦學校來辦理接受證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照規定明確接收學校。法定監護人與此同時向遷出地學校呈交書面轉學申請,并且附上遷入地接收證明以及戶籍遷移證明,遷出地學校進行審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了之后,學校開具轉學證明。遷入地學校憑借遷出地學校轉學證明來安排學生就讀 。遷出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借助學籍網絡管理系統,把學生學籍檔案傳遞至遷入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轉學申請以及轉學證明存根,一并進行檔案留存。
跨省轉學參照省內跨學區轉學辦理有關手續。
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第十六條,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的話,須接收轉學證明,并且要在網上查閱學生學籍檔案。要是跨省轉學,那就得及時發送以及收取學生紙質《學生登記表》。而外省轉入我省的情況,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重新建立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七條當中,對于學生轉學這一情況,學校是不可以組織入學考試的。而處于學生休學的那段時期,學校是不會給予轉學機會的。
第四章 借讀
十八條提到的借讀,意思是,因為法定監護人從事野外工作,或者從事流動性的工作,又或者是支援邊疆。還有可能是服現役等情況,所以其子女要跟著法定監護人,前往非戶籍所在地的學校,進行臨時性就讀學習。
按照第十九條規定里對于要求借讀的學生這個情況,其法定監護人要拿著本人所在單位開具 的證明,以及子女學籍所在學校給出 的證明,隨后向借讀學校去提出書面借讀申請,經過借讀學校進行審核這個流程,還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批準之后,才會被準予借讀。借讀的學生需要把借讀學校審核后 的證明復印 件交給學籍所在學校用來保存而且備查。
關于借讀學生的第二十條規定,其學籍是保留在原來學校的。學生于借讀時候的成績以及表現,是由借讀學校進行考核,后續提供給學籍所在學校的。初中階段的借讀生,原則上是回到原學籍所在地去參加畢業考試的,并且學生的《義務教育完成證書》是由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
第二十一條 借讀不得變更年級。
第五章 休學和復學
第二十二條,學生要是因為傷病以及本人不可抗拒的緣由,連續缺課超出3個月了,依舊沒辦法上學,那么就要由法定監護人去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并且提交相關材料,經過學校審核,還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之后,才會同意休學。要是因為傷病提出休學的,需要經過縣級以上醫療單位出具證明以及相關材料。若是學生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學的,需要出具公安、民政、勞動等有關部門的證明。
符合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的學生,若其在學習過程中,出現中途到國外、境外去就讀這種狀況時,就應當辦理休學手續。具體辦理流程是,先由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形式的出國(出境)休學申請,接著出具出國簽證、護照等一系列相關材料貝語網校,之后經過學校方面的審核,而且還要經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在這些流程都完成之后,才會被同意休學。
上述休學的相關材料應由學校保存備查。
第二十四條 休學時間從缺課開始計算。休學期限為一學年。
第二十五條,休學期滿之時,學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拿著休學證明前往學校,去辦理復學的相關手續。而復學的時候,學校能夠依照學生實際狀況,并且征求學生本人連法定監護人的意見之后,將其編入對應的年級去就讀。
休學期滿倘若無法復學,由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接著提交相關材料,之后學校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最后續辦休學手續。
第二十六條,學校不可以涂改,不可以偽造,轉學學生的有關信息和有關材料,休學學生的有關信息和有關材料,借讀學生的有關信息和有關材料。
第六章 考核和評價
第二十七條,構建一套并非單一純粹基于學業成績,而是涵蓋學生成績以及身心發展狀況的多元考核評價機制,這種機制目前主要依據學業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小學低年級階段稱作操行評定,從這兩個方面去評價學生,并且會把評價結果記錄到學籍檔案之中,學生的學業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其中包含操行評定,實行的是等級制。
第二十八條,小學在每一個學期,都會開展期末考試,或者進行考查,又或者實施考核,而考試、考查或者考核所涉及的科目,乃是由國家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門明確規定的學科。并且,學生的學期成績是依據平時學習成績,以及期末考試、考查或者考核成績共同來進行綜合評定的 。
第廿九條,初中于每學期開展之中、期末考試,又有考查或者考核,其考試、考查或者考核之科目乃國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門所規定之學科,學生學期成績依按時學習成績,與期中、期末考試、考查或者考核成績予以綜合評定。
對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這里面包含操行評定,它是依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所規定的要求來開展實施的。
對于學生而言,關于學業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也就是操行評定而言,其結果是需要被記入學生學籍檔案的。學校會依據學生的考試情況,進行調查看看相關結果,還有核查考察情況,以及考核情況,同時結合著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來填寫《學生綜合素質報告書》,并向法定監護人報告此事。
學校不可以,教師也不可以,以任何一種形式,依據考試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其中包含操行評定,的結果,去進行排隊,或者公布名次。
第七章 修業期滿
第三十一條 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實行不留級和不跳級制度。
第十三條,學生歷經九年義務教育修業期滿之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發放《義務教育完成證書》。對于那些未修滿九年義務教育年限的人,會依據具體情形出具學業證明。
在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范疇以內,當出現學生死亡這種狀況,或者是學生因為某種緣故而喪失了學習能力的情形時,學校要朝著教育行政部門去進行相關報告,并且將該學生的學籍予以注銷。
第八章 獎勵和處分
對于那些在德、智、體、美、勞這幾個方面能夠實現全面發展,或者是在其中某一個方面展現出突出表現的學生,會給予表彰,會給予獎勵。
對于犯有錯誤的學生,應當給予幫助或者批評教育的,那對于少數嚴重違背中小學生守則、日常行為規范以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的,能夠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以及記過處分。而對于違法犯罪的,是由司法部門依照法律進行處理的。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不得開除或者勸退學生。
第三十七條,學生于受處分這一期間之中,展現出積極的表現情況,將錯誤予以改正,經由學生本人把書面申請進行提出,學校給予批準,如此便能夠將處分撤銷。
對于那些有極其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學校能夠按照相關規定,將他們送往工讀學校,從而進行矯治以便讓其接受教育。
那些已解除收容教養的未成年人,亦或是已解除勞動教養的之人,還有刑罰執行完畢的,然而卻并未受完義務教育的,對于他們,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為其安排接收學校,以此保證他們能夠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九章 管理權限
省、市、縣三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這是第四十條所規定的 。
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去制定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還要提供網絡管理臺。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對縣(市、區)學籍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以及協調。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鄉鎮和學校積極予以配合,從而做好義務教育學籍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條,各級教育相關行政部門方面,以及學校方面,需要去配備專門從事學籍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并且還要配備專門用于學籍管理的專用設備。
學校若違反本規定,教育行政部門若違反本規定,對于這樣的情況,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由省教育廳進行解釋,市州級教育行政部門能夠依據實際情形制定實施細則或者補充規定。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三、湖北中小學學籍查詢相關知識和注意事項
小學入學政策年齡如何確定?
未滿6歲也能入學,但要看學位
《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有規定指出,對于我國適齡兒童以及少年而言,他們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政策年齡還有年限這方面的情況,是要由省級人民政府依照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本地區實際狀況來予以確定的。即意味著,學生入學政策年齡的截止日期是由各省依據法律進行設定的,全國并沒有作出統一規定。
湖北省教育廳在二零一四年發布文件表明,凡是在秋季開學之際年滿六歲的兒童都必定要入學,對于那些年齡未滿六歲而有入學需求的兒童,會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學位充裕或者匱乏的狀況進行全面統籌安排。
據了解,雖然以往法律并未清晰做出規定,表明學生未滿6歲就不可以入學,然而各地的學校都在貫徹執行一道門檻,即“年滿6周歲才能夠進入小學”。有不少孩子,因為出生時間晚了幾天,在9月1日開學之際,沒能達到6周歲的標準,所以不得不又等待一年才能上學。
省教育廳宣稱湖北省學生學籍管理系統,這般舉措并非表明年紀未滿6周歲的孩童全都無法進入學校就讀,畢竟還得考量孩子所對口的學校情況,要看在充分滿足轄區之內所有年滿6周歲孩子的入學需求之后,是不是還存在多余的學位。
熱門問題二
中小學可以留級、跳級嗎?
湖北省嚴禁義務段留級
根據教育部所發布的文件來看,義務教育歸屬為基本公共服務范疇,具備諸多特性,諸如平等性、公益性以及強制性等等,在一般性原則方面并不倡導留級行為以及跳級行為。而關于留級與跳級的具體條件以及辦理時所需遵循的要求,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來進行相應規定的。
年來,湖北省陸續發布義務教育、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規定,規定里明確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實施不留級且不跳級制度,然而各市州于實際操作進程中,卻對個別特別超長的、考核達標的學生跳級予以了默許。湖北省高中施行學年學分制管理,不存在留級與跳級情況。所有中小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